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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暂行办法(第1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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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Admin 周四 四月 25, 2013 10:34 am

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暂行办法(第1稿)

为进一步推进法学院研究生学风建设、规范法学专业研究生学术研究和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提高法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学校[沪海大研〔2013〕88号]文件精神,经上海海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法学分委会八届十次会议讨论,决定发布《法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暂行办法》(以下称本办法)。

一、所有申请学位的法学各专业研究生,包括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的研究生,在法学院规定日期完成学位论文之前,须提交其学位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

二、2010年或之前入学但2012年度尚未答辩或延迟答辩的各专业研究生,亦须将其学位论文提交研究生部进行相似度检测。

三、研究生应提前一周将拟报送检测论文的电子稿提交研究生部指定负责人处,送交检测的电子稿须与拟提交答辩或提交学位申请的论文一致,并将检测结果报告研究生教学秘书和指导教师。

四、若检测结果表明相似度超过20%或以上,论文将不得提交答辩。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并重新提交论文相似度检测,直至合格。

五、所有未按要求提交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的学位论文,不得提交学位论文答辩,涉密论文除外(但当事人应提供相关涉密证明)。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海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法学分委会

2013年4月24日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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