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非上海生源申请上海市户籍校内手续办理流程(到研究生部办理手续必须携带就业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
2013年非上海生源申请上海市户籍校内手续办理流程(到研究生部办理手续必须携带就业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
2013年非上海生源申请上海市户籍校内手续办理流程
(到研究生部办理手续必须携带就业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
相关文件见研究生部网站的沪教委学[2013]5号文件或者http://www.firstjob.com.cn/。
1、培养办办理事项:1)《201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中的 “学习成绩评定”栏目。2)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盖章。3)成绩单盖章。培养办盖章安排:临港校区:泰山科研楼518室,周一至周五8:15-11:30 13:30-16:00;民生路校区:民生路校区没有培养办的章,学生需要到临港校区盖章。
或者,材料送到民生路校区教学楼西侧二楼(每周二、周四),然后每周一、周三上午由研究生部老师带到临港校区盖章。
2、就业办办理事项:
1)毕业生办理填写完整的(没有的项必须填写“无”) 《201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中“学校推荐意见”栏目。
由于其中涉及政审内容,所以研究生需携带辅导员出具的政审证明材料(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就业办才予受理。
2)最高学历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专利证书公示证明的办理流程(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暂未公布详细政策,研究生部暂不受理专利证书相关手续)。
办理流程稍后见研究生部网站。
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办理流程:
申请《自主创业证》时的“创业项目简介”必须达到200字以上,否则可能通不过审核。
学生看到网上审核通过后,学生拿着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和与自主创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新校科研楼530申请打印《自主创业证》。
详情见: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265/201012/113505.html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核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函[2010]31号
办理流程也可见研究生部网站。
就业办盖章安排:
临港校区:科研楼532。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6:00;
民生路校区:教学楼西侧一楼,每周五13:30-16:00。
收集办理好学校环节的相关材料后,按申请文件要求把所有材料交给学生就业单位,由用人单位统一上交申请材料到文件中规定的受理地点。
同学们请注意:
以上所有提及的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专利证书公示证明等材料申请盖章时必须出具原件,否则,研究生部将不予盖章。
2、《201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由用人单位登录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并由用人单位提交,学校不负责填报打印及盖章。
3、《个人信息表》中的培养方式根据个人情况填写“统分”或者“自筹”。
备注:非定向中公费的为“统分”。非定向中自费的为“自筹”。
毕业资格统一填写预计2013年7月取得。
4、《201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和《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系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材料,申请落户的同学暂无需办理。
5、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落户必须与符合落户要求的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不签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直接签合同不能办理落户和居住证申报手续。
研究生部
2013、3
(到研究生部办理手续必须携带就业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
相关文件见研究生部网站的沪教委学[2013]5号文件或者http://www.firstjob.com.cn/。
1、培养办办理事项:1)《201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中的 “学习成绩评定”栏目。2)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盖章。3)成绩单盖章。培养办盖章安排:临港校区:泰山科研楼518室,周一至周五8:15-11:30 13:30-16:00;民生路校区:民生路校区没有培养办的章,学生需要到临港校区盖章。
或者,材料送到民生路校区教学楼西侧二楼(每周二、周四),然后每周一、周三上午由研究生部老师带到临港校区盖章。
2、就业办办理事项:
1)毕业生办理填写完整的(没有的项必须填写“无”) 《201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中“学校推荐意见”栏目。
由于其中涉及政审内容,所以研究生需携带辅导员出具的政审证明材料(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就业办才予受理。
2)最高学历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专利证书公示证明的办理流程(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暂未公布详细政策,研究生部暂不受理专利证书相关手续)。
办理流程稍后见研究生部网站。
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办理流程:
申请《自主创业证》时的“创业项目简介”必须达到200字以上,否则可能通不过审核。
学生看到网上审核通过后,学生拿着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和与自主创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新校科研楼530申请打印《自主创业证》。
详情见: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265/201012/113505.html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核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函[2010]31号
办理流程也可见研究生部网站。
就业办盖章安排:
临港校区:科研楼532。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6:00;
民生路校区:教学楼西侧一楼,每周五13:30-16:00。
收集办理好学校环节的相关材料后,按申请文件要求把所有材料交给学生就业单位,由用人单位统一上交申请材料到文件中规定的受理地点。
同学们请注意:
以上所有提及的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专利证书公示证明等材料申请盖章时必须出具原件,否则,研究生部将不予盖章。
2、《201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由用人单位登录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并由用人单位提交,学校不负责填报打印及盖章。
3、《个人信息表》中的培养方式根据个人情况填写“统分”或者“自筹”。
备注:非定向中公费的为“统分”。非定向中自费的为“自筹”。
毕业资格统一填写预计2013年7月取得。
4、《201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和《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系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材料,申请落户的同学暂无需办理。
5、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落户必须与符合落户要求的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不签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直接签合同不能办理落户和居住证申报手续。
研究生部
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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